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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2010年甲公司的利润总额为6 000 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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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2010年甲公司的利润总额为6 000 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如下:(1)支付税收滞纳金150 000元。(2)对乙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当年取得投资收益100 000元,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3)年末计提了350 000元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当年取得的某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2 000 000元,年末的公允价值为2 800 000元。按照税法规定,持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5)年末预提了因销售商品承诺提供1年的保修费500 000元。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扣除。要求:(1)计算应交所得税。 (2)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3)计算所得税费用。 (4)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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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1)应交所得税=(6 000 000+150 000-100 000+350 000-800 000+500 000)×25%=1 525 000(元) (2)递延所得税资产=(350 000+500 000)×25%=212 5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800 000×25%=200 000(元) (3)所得税费用=152 500-212 500+200 000=1 512 500 (4)借:所得税费用 1 512 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 525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 000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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