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考试

解析: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

2018年07月10日来源:造价工程师考试 所有评论

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同时投资的项目过多
C.丧失商业信誉
D.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E.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网考网参考答案:A、C、D、E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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