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工作的是( )。
A.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作出回复
B.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并购重组活动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
C.组织委托人及其他专业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
D.对委托人披露的文件进行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
网考网解析:
除了A、B、C三项外,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还包括:(1)委托人未能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公告相关并购重组报告全文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委托人及时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及委托人未能如期公告的原因。(2)自申报至并购重组事项完成前,对于上市公司和其他并购重组当事人发生较大变化对本次并购重组构成较大影响的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3)申报本次担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收费情况。(4)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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