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解析: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勤勉尽责的,自收购人违规事

2018年07月11日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所有评论

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勤勉尽责的, 自收购人违规事实发生之日起( ) 年内,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财务顾问提交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报文件。
A: 1
B: 2
C: 3
D: 5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勤勉尽责的,自收购人违规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内,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财务顾问提交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报文件,情节严重的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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