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其

2018年07月16日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所有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其支付顺序为( )。
A.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B.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劳动保险费用、员工工资、清偿公司债务
C.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D.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缴付所欠税款、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剩余财产分配权也有一定的先决条件。(1)普通股票股东要求分配公司资产的权利不是任意的,必须是在公司解散清算之时。(2)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支付:支付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若还有剩余资产,再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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