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解析: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超过

2018年07月21日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所有评论

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超过( )
人的,构成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A: 150
B: 50
C: 100
D: 200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证监会核准,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 亦构成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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