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部分中,证券公司应按( )对代发行证券项目进行注释。
Ⅰ.期初未售出数
Ⅱ.本期承购或代销数
Ⅲ.本期转出数
Ⅳ.本期转入数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在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部分,证券公司应按以下内容对这两个报表项目进行注释:①代发行证券。按承销方式披露代发行证券的期初未售出数、本期承购或代销数、本期已售出数、本期转出数和期末结存数对代发行证券项目进行注释。②证券发行收入。按承销项目类别(如A、B股票发行收入、国债发行收入和其他债券发行收入等)披露本年数、上年数及增减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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