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解析:收购人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

2018年07月27日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所有评论

收购人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的罚款。
A.10万以上20万以下
B.10万以上30万以下
C.20万以上30万以下
D.30万以上50万以下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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