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解析: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Ⅰ.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

2018年07月27日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所有评论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Ⅰ.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Ⅱ.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Ⅲ.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Ⅳ.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A.Ⅰ、Ⅱ、Ⅲ
B.Ⅰ、Ⅲ 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证券从业资格;②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③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④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⑤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⑥最近二十四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⑦最近二十四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⑧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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