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考试

解析:简述无因管理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来源:网考网专升本 所有评论

【分析解答题】简述无因管理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1)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事实行为。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为无因管理之债。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第一,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第二,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主观意思; 第三,须管理有利于他人并不得违反他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若管理人违反他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进行管理,则构成侵权行为,但所管理的事务是为他人尽公益或法定抚养义务的除外; 第四,须无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3)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第一,被管理人的义务:偿还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清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承担的必要债务;赔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 第二,管理人的义务:适当管理义务;返还义务,即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获得的一切财产或者权利都应当返还给被管理人;通知义务,即管理人开始管理后,除无法通知被管理人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管理人,并遵照被管理人的指示进行管理。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