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依《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的是
A、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药的
B、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劣药的
C、生产、销售假、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D、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D
网考网解析:
生产、销售假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①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②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的;③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的;④生产、销售假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⑤生产、销售假药,经处理后重犯的;⑥拒绝、逃避监督检査,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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