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解析:在一个研讨班上,学员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展开了讨论。讨论的

2018年07月05日来源:执业药师考试 所有评论

在一个研讨班上,学员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展开了讨论。讨论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一是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二是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三是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是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讨论情形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的是
A、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B、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C、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D、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①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②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③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应当酌定从重处罚情形之一的;④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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