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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5年4月

2016年01月15日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注册会计师会计75
【单选题】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5年4月1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的账面实际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10万元,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协议规定,丁公司应在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丁公司回购该批商品时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90.0 B.100.0 D.118.3 D.120.0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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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回购商品的人账价值为该商品的账面实际成本,出售价格与账面成本的...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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