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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马锡五审判的一则案例如下: 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华池县居民封彦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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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马锡五审判的一则案例如下: 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华池县居民封彦贵,有个女儿乳名叫封捧。在女儿三岁时,由其父包办,与张金才次子张柏定了婚。到1941年封彦贵为从女儿身上多捞聘金,一面以“婚姻自主”为借口,与张家解除婚约,一面却以法币2400元暗中许给他村张某之子为妻。此事被张金才告发后,由华池县司法处撤销了后一婚约。1943年2月,封捧偶遇张柏,表示愿意与其结婚。但其父却在同年3月,以法币8000元将其许给庆阳财主为妻。封捧暗中告知张家。张金才纠集20多人,夜奔封家抢亲。封彦贵告到县司法处。裁判员以抢亲罪判处张金才徒刑6个月,并宣布张柏与封捧婚姻无效。宣判之后,原被告双方都不满意,附近群众也不满意。适值马锡五到华池县巡视工作,封捧便向马专员口头上诉。马锡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判决如下: (1)张柏与封捧双方皆同意结婚,按婚姻自主原则,其婚姻准予有效。(2)张金才等黑夜抢亲,有碍社会治安,因而判处有期徒刑,其他符合者给予严厉批评。(3)封彦贵以女儿为财务,多次高价出卖,违反婚姻法规,处以劳役,以示警戒。 这是马锡五审理的典型案例。试结合该案例,分析评价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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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答案解析:马锡五受理此案后,深入到区乡干部和群众中了解真实案情和一般舆论趋向,最后召集当地群众进行公开审判;除讯问各当事人的要求和理由外,还广泛征询群众意见。群众认为张家深夜抢亲,既伤风化,也有碍治安,使乡邻惊恐,以为盗贼临门,应受到法律惩罚。对于张柏与封捧的婚姻,一致认为不应拆散。马锡五在取得共识后,做出了该判决。 宣判之后,受罚者认为自己罪有应得,口服心服;群众认为是非分明,热烈拥护。张柏与封捧的婚姻受到法律的保护,更是皆大欢喜。 通过这一案例惩罚了违法者,正确宣传了政策法令,提高了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 由上例可看出,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特点可概括如下: 一是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反对主观主义的审判作风。马锡五从事审判工作,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实事求是地找出是非曲直的客观根据,公正合理地处理案件。 二是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最根本的经验,就是认真贯彻群众路线。 三是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马锚五在实行巡回审判时,没有首长和法官架子,随时随地同群众谈话,受理案件,了解案情。封捧就是在路边碰到马专员,拉他在一棵树下告的状。 四是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依法执法。以该案为例,马锡五审理此案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正确掌握婚姻法的精神实质,善于抓住本案的症结所在,即封捧究竟愿与谁结婚。最后了解到封捧“死也要与张柏结婚”。为二审的正确判决打下了有利基础。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在巡回审判基础上成长起来的,是司法战线上的一面光辉旗帜。它的出现、推广,培养了大批优秀司法干部,解决了积年疑难案件,减少争讼促进团结,有利于生产保证抗战,使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落到实处。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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