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厂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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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厂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厂订购。丙厂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有追认权
B.丙厂有催告权
C.丙厂有撤销权
D.构成表见代理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
网考网解析:

[评析] 考查要点是无权代理。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因此,对于实施无权代理行为的,本人可以对无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经追认,无权代理行为转化为有权代理;如果本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确定无效。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根据《合同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实施无权代理行为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迫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可见,B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可是本题中,丙没有问乙的代理权限,从主观上看,丙是有过失的。因此,排除D项。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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