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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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回答:
携带凶器盗窃的是否一律构成盗窃罪 携带凶器盗窃与携带凶器抢夺之后果有何不同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携带凶器”盗窃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盗窃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盗窃的行为。“携带凶器”盗窃的,其是否构成盗窃罪要看具体情形:如果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盗窃,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不能认定携带凶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携带凶器”是指行为人携带凶器进行盗窃而未使用的情况,如果行为人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凶器施暴或者以凶器相威胁则转化为抢劫罪。同时注意与携带凶器进行抢夺之不同后果的对比,携带凶器抢夺的,不管行为人是否实际使用或者以凶器相威胁,均以抢劫罪论处。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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