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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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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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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二者的区别是:(1)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收益,即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则在于物的交换价值,目的是以物的交换价值担保债权的实现。(2)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其存在不必以其他权利为前提条件;而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质,其存在以权利人对物之所有人或其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3)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4)用益物权客体的价值形态如果发生变化,就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直接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而担保物权标的物的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在(担保物权以变形物为客体而继续存在)。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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