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甲为某公司负责人,故意转移财产,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总数达30万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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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为某公司负责人,故意转移财产,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总数达30万元)而不支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经当地政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则甲的行为构成()
A.民事违约行为
B、恶意欠薪罪
C、诈骗罪
D、职务侵占罪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恶意欠薪罪 [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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