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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简述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实质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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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简述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实质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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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礼法之争”是指清末修律活动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和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之间两种不同立法指导思想的交锋。 清末“礼法之争”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1)关于“干名犯义”条款的存废,法理派主张废除该条,礼教派主张保留。(2)关于“留存养亲”。法理派主张废除;礼教派主张保留。(3)关于“无夫奸”和“亲属相好”。法理派认为处刑过重,礼教派认为应当适用重刑。(4)关于“子孙违反教令”。法理派认为该行为以教育为方;礼教派认为应当处刑。(5)关于卑亲属是否可以对尊亲属行使正当防卫。法理派主张适用;礼教派主张不适用。 “礼法之争”争论的结果——《暂行章程》法理派予以妥协和退让,即无夫妇女通奸、干名犯义、对尊亲属不适用正当防卫等内容写入《大清新刑律》的附则中,称为《暂行章程》。 “礼法之争”的实质在于修订法律是全盘肯定封建伦理纲常,还是较多地吸收西方法律原则和内容,对旧律进行大幅度的改造。礼法之争及其结局,说明了保守派的强大以及清政府的顽固立场,也体现了法理派的软弱性和一再退让性。不过,礼法之争在传播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此后近代法制建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答案解析:[评析] 考查要点是清末“礼法之争”。清末出现“礼法之争”不是偶然的,对于礼教派的攻击,沈家本也曾有针对性的反驳,陈述了实施变法的种种理由。沈家本还撰写专文强调:“大抵法太重则势难行,定律转同虚设,法稍轻则人可受,遇事尚可示惩”。尽管如此,清朝统治者还是对张之洞等人的攻击持支持态度。礼教派和法理派的争沦,在中国法律转型时期是不可避免的。总的说来,“礼法之争”体现了中国法制向近代转型,促进了中国人法律意识的觉醒。考生在回答该简答题时,应当按照题干中要求回答的问题逐一解答,特别是对争论的焦点部分,列出要点后,简单概括即可,切忌展开论述。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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