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酒店房客甲疑同屋旅客乙为富商,遂假意逢迎,伺机将乙灌醉,从乙身上翻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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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酒店房客甲疑同屋旅客乙为富商,遂假意逢迎,伺机将乙灌醉,从乙身上翻出空白支票一张。 甲凭此与一家公司签订一笔价值数十万元的合同。该公司经查得知,支票因原单位更换印鉴,现已失效,故未发货。
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刑法理论,甲的行为触犯何种罪名 简要说明理由。
(2)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并简要说明法律根据。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甲分别构成抢劫罪、票据诈骗罪。 ①甲在主观上虽然并不确定乙的富商身份,但仍然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乙的财物的直接故意。在客观上,甲采取了将乙灌醉的手段,使乙不知反抗,丧失了对个人财产的有效保护,甲从而获取了空白支票这一有价证券。所以,甲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属于采取其他方法的抢劫行为。 ②甲使用盗窃的空白支票与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主观上能够体现出甲占有对方财产(合同相对方的货物)的故意;客观上,甲掩盖事实真相,冒充支票的合法持有者,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是非法使用票据的行为。因此,甲的行为符合票据诈骗罪的特征。 (2)甲的前后行为并没有牵连关系,对两罪应并罚。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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