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在D市。

来源:网考网法律硕士 所有评论

【单选题】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在D市。此外,合同还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申请仲裁时,得知C市没有设仲裁委员会,而A、B、D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甲公司可以( )。
A.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B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A市人民法院或者C市人民法院起诉
D.向B市人民法院或者D市人民法院起诉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考点] 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时的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解析] 《民诉意见》第146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据此,本题中由于当事人在仲裁条款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故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又由于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甲公司应向B市(被告住所地)或者D市(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因此,D项为最合题意的选项。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