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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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于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以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网考网参考答案:B、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通过本题区别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不作为,而撤销权则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恶意作为。本题符合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因此排除A。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1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撤销权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注意这个撤销权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相区别。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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