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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王某和张某约定,王某购买张某家的锄头,以王某为张某家编制三个竹篮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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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王某和张某约定,王某购买张某家的锄头,以王某为张某家编制三个竹篮为代价,编制竹篮的材料由张某提供,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
A.意定之债
B.种类之债
C.多数人之债
D.按份之债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根据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为决定的债,合同之债是典型的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因此本题中的债即是意定之债,不是法定之债。所以答案是A。 根据债的标的物的属性可以将债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种类之债。本题中债的标的物是张某家传的古董花瓶,是特定物,因此本题中的债是特定之债。B项错误。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仅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两人以上或者其中一方主体为两人以上的债。本题中双方当事人均为一人,因此是单一之债。C项错误。 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当事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会发生效力。本题为单一之债,不存在按份与连带的区别。D项错误。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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