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

解析:李某2009年3月1日在逛商场时丢失电脑一台,商场保安拾得后交给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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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李某2009年3月1日在逛商场时丢失电脑一台,商场保安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2009年3月20日公安部门发布招领公告。李某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否则该电脑归国家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期限为( )。
A.2009年6月1日之前
B.2009年6月20日之前
C.2009年9月1日之前
D.2009年9月20日之前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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