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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业余兼课是高校教师的实际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某校的一项统计表明,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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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业余兼课是高校教师的实际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某校的一项统计表明,法律系教师的人均业余兼课的周时数是3.5,而会计系则为1.8。因此,该校法律系教师的当前人均实际收入要高于会计系。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将削弱上述论证
Ⅰ.会计系教师的兼课课时费一般要高于法律系。
Ⅱ.会计系教师中当兼职会计的占35%;法律系教师中当兼职律师的占20%。
Ⅲ.会计系教师中业余兼课的占48%;法律系教师中业余兼课的只占20%。
A.Ⅰ、Ⅱ和Ⅲ。
B、仅Ⅰ。
C、仅Ⅱ。
D.仅Ⅲ。
E、仅Ⅰ和Ⅲ。

网考网参考答案:E
网考网解析:

[解析] I和Ⅲ的陈述能削弱题干的论证:会计系教师的兼课课时费一般要高于法律系,所以即使兼课的周时数少也不一定收入少;会计系教师中业余兼课的占48%,法律系教师中业余兼课的只占20%,根据比例运算,会计系教师的人均收入要高于法律系教师的人均收入,也削弱了“该校法律系教师的当前人均实际收入要高于会计系”的结论。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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