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简答题]
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资料一:A公司应收B公司的货款为750万元(含增值税)。由于B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至2015年11月30日尚未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于2016年1月1日达成以下协议:
(1)以银行存款偿还50万元。
(2)以一批库存商品偿还一部分债务。该产品的成本为420万元,公允价值(即计税价格)为400万元,B公司已对该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万元。
(3)以B公司持有C公司的一项股权投资清偿。该股权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成本”明细为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明细为35万元(借方余额),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50万元(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会股利7万元)。
资料二:假定2016年1月1日B公司已将银行存款50万元支付给A公司,并办理了股权划转手续,库存商品已经出库,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取得C公司股权后,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的库存商品仍然作为库存商品核算。A公司应收B公司的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80万元。
要求:
(1)计算债务重组日A公司的债务重组损失,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2)分别计算债务重组日B公司的债务重组利得、影响投资收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的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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