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2008年5月1日到期的80万元债权。乙公司有一处价值60万元的房屋,为逃避债务,其将该房屋赠与其全资子公司丙并于2008年5月3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公司不断要求乙公司偿还债务,但乙公司均以资金短缺为由不予偿还。甲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得知乙公司的赠与行为,于是2010年5月20日甲公司起诉到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应不予受理
B.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C.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赠与行为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D.乙公司的赠与行为已过1年,甲公司不能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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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29%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3%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56%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2%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