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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
B、不安抗辩权
C、撤销权
D、后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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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88%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4%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8%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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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为400万元的买卖合同,货到后3个月内付款。买方甲公2007年4月1日,A企业向B企业出售一批设备,按照合同约定,由A企业在2007(1)甲与乙的汽车买卖合同没有生效。根据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该条件成就时起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力达公司于3月5日向及时雨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及时雨企业收到力达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在A地签字盖章后邮寄给B地的乙公司,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