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案例三:2006年5月赵文光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赵文光的老伴早亡,赵文光的弟弟赵文利10岁起就跟承他生活,和他相依为命,成家后也经常回来探望照顾他。赵文光有二子一女,长子赵益(1990年死亡),其子赵明(1993年死亡)有一个女儿赵贝贝;次子赵尔(1995年死亡)有一个儿子赵亮;女儿赵珊(2004年死亡)收养一子刘志。现赵贝贝、赵亮、刘志为继承发生争执。根据案例三回答86~92题。 如果仅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分析,下列对赵文光和赵贝贝关系的说法( )不正确。
A、赵文光对赵贝贝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B.赵文光和赵贝贝是直系血亲
C.赵贝贝可以代位继承赵文光的遗产
D.赵贝贝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作为赵文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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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66%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1%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2%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1%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