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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

某市红云区和平粮油食品店将本店的食油类经营部分承包给本店职工王小二,在王小二的要求下,粮油店于2002年2月6日购进一新的量油器,替换了原来旧量油器。4月20日,红云区计量局对和平粮油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三名顾客购买的食油均发生短少现象,平均每1 000克短少40克。红云区计量局详细检查了该粮油店的账簿,发现从2月6日换新量油器起至当日,该粮油店共使用此量油器卖出食油542千克。  计量局经领导讨论通过决定,认定和平粮油店自2月6日至4月20日间共短少顾客食油21 680克。因此责令没收该量油器,并对粮油店处以相当于短少的食油价值两倍的罚款。按每1 000克9.4元计算,对粮油店处以407.60元的罚款。  红云粮油店不服,向市计量局(位于该市共和区)提出行政复议,理由有二:其一本店已将食油类的经营权承包给王小二,短少问题应由王负责;其二,对于短少现象的数额确认与罚款确认太不合理。7月5日,市计量局作出复议决定并送达粮油店,决定:没收计量器不变;改对王小二进行罚款,罚款额改为相当于短少的食油原价值的罚款,即203.8元。  王小二不服,希望提起行政诉讼,遂找到律师李未进行咨询。李律师拿出《计量法》与《计量法实施细则》,向其出示有关条文。其中《实施细则》第52条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情况,请你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如果王小二坚持要提起诉讼,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向哪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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