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单选题】

(2002年)中国人高某想要得到其具有美国国籍的儿子的赡养,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没行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故应驳回高某的起诉
B.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因此该案应适用我国法律
C.该案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确定准据法
D.该案适用高某儿子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1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89%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2003年)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2004年)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2003年)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2003年)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2003年)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2002年)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杜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