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住所地在甲市A区的张某因生病到甲市B区的医院住院治疗,由于护士李某给病人打针时看错了药名,结果导致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险,但在张某出院后不久即导致其永久性耳聋。甲市卫生管理部门确定这是一起医疗责任事故,并予以行政处理,但未解决赔偿问题。张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经查,护土李某的住所地在甲市C区,卫生管理部门的住所地在甲市D区。针对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张某各项费用20万元,但对张某提出的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未作审理。一审判决后,张某和医院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对张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法院的处理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径行判决
C、必须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径行判决
D、必须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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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5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8%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5%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27%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