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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08年10月,中国某进出口甲公司与丹麦乙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进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价格条件为CIF,由丙公司承运,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中国甲公司发现这批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的质量要求不符,遂请求银行不要议付,而乙公司提交的议付单据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银行可以不向乙公司议付,因为乙公司提供的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
B.甲公司可以向丙公司索赔
C.甲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D.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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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6%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34%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59%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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