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一
案情:李富裕与杨伟民于2002年1月28日签订了一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每月1500元,租期为一年,但只是口头约定,未采用书面形式。李富裕住进去后发现,外面下大雨的时候,房屋经常漏水,便通知杨伟民修理。但杨迟迟未予修理。李富裕只好自己出钱维修,并在修好的房屋旁边新建了一小仓库,以堆放杂物。但这些行为并未通知杨伟民。2002年9月28日,杨伟民欲将房屋收回,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李富裕以租赁期未到期为由,拒绝搬出。2002年 10月1日,李富裕因公出差,将房屋转租给其表弟居住,租金2000元,杨伟民表示反对。在李富裕出差期间,杨伟民将房屋赠与其侄女杨红,但因工作忙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2002年11月1日,李富裕回到家中。杨红通知他说要开一小卖店要求李搬走,李辩说租赁合同是他与杨伟民签订的,与杨红没有关系。杨红遂拿出赠与合同证明房屋现在归她所有。
问题:
1.本案包含哪几种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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