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试题查看
【分析解答题】

案情:朱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遂叫来朋友李某一同教训王某。之后朱某和李某各自随手捡起一根木棍,朱某操起木棍就打向王某的头部,但只打了一下王某就摔倒在地,结果由于头部与地面猛烈撞击当场出现脑部出血的状况。朱某和李某急忙打120寻求帮助,之后王某被送往附近医院。在医院住院治疗10日之后王某死亡。经鉴定:王某由于脑部水肿,导致血氧浓度急剧下降而死亡。而根据王某住进医院时的诊治记录,当时王某的脑部只是轻微出血,尚未水肿迹象,若能恰当救治根本不会出现死亡的后果。朱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朱某和李某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并分别判处朱某死刑,立即执行,李某有期徒刑10年。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一审法院对朱某和李某的定罪量刑是否正确 为什么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案情:朱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遂叫来朋友李某一同教训王某。之后朱某和李某各自随案情:李某与于某将其按份共有的私房一套出租给张某,租期一年。到期后,双方未续订合案情:张某现年70岁,住甲市A县农村,夫亡,独自抚养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长大成人,案情:为了保障粮油供应和市场粮油价格的基本稳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案情:被告人李某,男,30岁,无业。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1996年5月7日被逮案情:正和公司是由A公司、B公司、自然人何某三人2006年1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