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住所地在长春的春望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拉美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拉美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拉美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些是不正确的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春望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春望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春望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