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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张某向北京市海淀区安家家政公司要求提供一位临时工。安家公司介绍其丁作人员李某,张某与安家公司签订服务合同。2006年3月,李某在打扫卫生时,不慎将张某的祖传青花瓶打碎。张某让李某赔偿,李某说赔不起。张某找安家公司,该公司称青花瓶是李某打碎的,与其无关。张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安家公司的诉讼地位分别是:

A.安家家政公司与李某为共同被告
B.安家家政公司应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
C.李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李某为被告,安家家政公司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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