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包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1998年刑满释放。2000年以后包某先后对王某、彭某、余某、玄某等人传授扒窃方法,如怎样解衣扣、怎样搭架子、划包、扒窃时如何进行联系,以及被发现如何逃离等等。这些青年学会扒窃以后,多次进行扒窃活动。包某还将自认天资聪慧的玄某收为“入室弟子”,亲自带玄某到火车站,挑选目标,让其进行“实战练习”,并事后予以讲评。包某的行为构成:
A、教唆犯
B.累犯
C.传授犯罪方法罪
D.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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