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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20万元。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其成本为()万元。

A.270
B.280
C.290
D.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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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67%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6%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17%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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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或将原材料对外投资时,均应作出贷记“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如涉及现金收支项目的,均不调整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的货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其每期支付的现金应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甲企业为股份制企业,2004年至2006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2004年3月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凡资料中涉及的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