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宋刑统·名例律》和《宋史·刑法志一》:“加役流折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折脊杖二十,配役一年。徒三年折脊杖二十……杖后释放。杖一百折臀杖二十……杖后释放。笞五十折臀杖十……杖后释放。”
沈家本《刑法分考》:“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免决数。”
宋朝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和弊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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