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查看

首页 > 法律硕士考试 > 试题查看
【分析解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正在加载...

答案解析

正在加载...

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甲将房屋出售给乙,乙为了购置汽车,遂将该购得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乙和银行于4月3日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赵某持该公司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杨某自幼丧父,和母亲吉某相依为命生活,感情甚深。吉某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毅力,不但将甲将房屋出售给乙,乙为了购置汽车,遂将该购得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乙和银行于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