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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合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该合同部分条款如下:(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68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22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的主要方式是:场地使用权180万美元,机器设备300万美元,现金2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的方式是:工业产权120万美元,现金 100万美元。(2)约定投资规模为2500万美元。(3)合营企业今后以向社会发行股票的办法来筹集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4)注册资本一般不得增加,除非董事会全体提议。

要求:请指出该合同上述条款中不合法之处 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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