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2年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 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 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复函为反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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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该试题:
8%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2%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1%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89%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