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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

2018年07月21日来源:司法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乙丙均欲行使对该车的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对该车不享有质权
B.乙对该车享有质权
C.乙可依法对抗丙的质权
D.乙对抗丙的质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本题涉及质押的生效问题。甲与乙之间虽然签订了质押合同,但乙放弃了质物的占有,故乙的质权未生效。甲与丙之间签订了质押合同,且交付了质物的占有,故丙对该汽车享有质权。故本题选项为D。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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