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解析:美院毕业生孙某虽然画艺超群,但是因为无人赏识,穷困潦倒,孙某与李某约定

2018年07月25日来源:司法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美院毕业生孙某虽然画艺超群,但是因为无人赏识,穷困潦倒,孙某与李某约定,如果李某同意孙某在李某的房屋中免费居住,孙某可以每月无偿为李某画一幅油画,李某表示同意,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
A.互易合同
B.承揽合同
C.赠与合同
D.租赁合同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做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 《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