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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2000年8月,甲接受飞行电影公司的委托,将自己的同名小说《飞行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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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2000年8月,甲接受飞行电影公司的委托,将自己的同名小说《飞行无敌》改编成电影剧本拍电影,剧本完成后,甲即开始全球旅行:后来,导演认为剧本的个别情节需要再润色,由于无法联系上甲,就让电影公司职员乙对剧本进行了一些润色,同时,导演还请著名音乐家丙为电影谱写了片首曲,并向丙支付了巨额报酬。电影制作完成后,上座率极高,飞行电影公司打算将剧本和片首曲与其他一些电影素材结集出版发行,但受到甲、乙、丙的质疑。为此各方发生著作权争议。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A.剧本的著作权应当归甲所有
B.乙对剧本和电影没有著作权,但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报酬
C.丙对该片首曲享有著作权,飞行公司未经其许可不得单独结集出版
D.该电影的著作权应当归飞行公司、甲、丙共有
网考网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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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著作权的享有 [解析] 《著作权法》第15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故电影的著作权只能由飞行公司享有,选项D错误。乙只是从事辅助工作,没有参与实质创作,对剧本不享有著作权,故选项B正确。剧本,片首曲都是委托作品,没有约定的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因此,剧本的著作权归甲所有,选项A正确;片首曲的著作权归丙所有,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飞行公司不得单独出版,选项C正确。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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