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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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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考点] 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本题中甲酒店即属于餐饮业组织,因其保安在能够制止而不制止的情况下,导致甲被乙砸伤的,因此该酒店具有过错,应该在乙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上,由该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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