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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黄某经营一店铺,由于经营不善,欠他人债务6000元。甲在临死之前立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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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黄某经营一店铺,由于经营不善,欠他人债务6000元。甲在临死之前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4000元均等地分给了独子和一个老朋友,二人均表示接受。那么,黄某的6000元债务,应由谁偿还
A.黄某的儿子和老朋友各偿还2000元
B.黄某的老朋友偿还3000元
C.黄某的儿子和老朋友各偿还3000元
D.黄某的儿子偿还2000元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考点] 遗产继承 [解析] 《继承法意见》第62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题中,遗产的分配有遗嘱继承、遗赠而无法定继承,那么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题中,遗嘱继承人得款2000元,受遗赠人得款2000元,而所欠债务则为6000元,因而两人均还2000元即可。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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