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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6万元。乙向该市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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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6万元。乙向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5万元的货物。甲应当向下列哪一个法院申请执行 。( )
A.该市东区法院
B.该市南区法院
C.该市西区法院
D.该市中级法院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本题中执行的对象为判决,由一审人民法院即该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答案A正确。该案件尽管经过了二审审理,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7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执行案件,因特殊情况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在本题中并无特殊情况,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能管辖,而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其他选项错误。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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