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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乙相识恋爱一年后,为同居准备购买一套房屋。为此,甲乙各出资8万元,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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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相识恋爱一年后,为同居准备购买一套房屋。为此,甲乙各出资8万元,甲之父母也资助4万元,双方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屋。后甲乙经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因乙有婚外情致婚姻破裂,双方协商离婚。但对房屋分割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归甲所有,属于甲个人婚前财产
B.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归甲乙共有,属于甲乙夫妻共有财产
C.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归还甲之父母
D.甲父母所出资部分应由甲、乙及甲之父母共有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本题涉及夫妻财产问题。依《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故本题应选A。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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